ICP建置要件內容 > 管理要件 > 檔案記錄

檔案記錄
< 1 2
 

企業應保存的交易資料可包括:

1

請款單 (上面需詳載出口地點管制說明)

2

托運商出口報單

3

空運/貨運提單

4

採購單

5

合約書

6

信用狀

7

出口管制檢核表

8

紅旗警示檢核表 (視情形而定)

9

出口地證明書

10

保險證明文件 (視情形而定)

11

出口許可證申請表格

 

檔案紀錄的第二項任務就是要建立並維護適當的檔案管理系統。企業本質不同,檔案管理系統就可能不同,但不管保存紀錄的格式為何,重點都是要留下紀錄。檔案管理系統設計必須要方便比對各項發票、運送出口報單、交貨通知和空運單。

若使用電子檔案管理系統,針對篩選的結果應該要能列出紙本。對於關鍵文件(如執照),除了做到資料保存以外,企業也應該建立流程、確保此類文件不受不當使用。

 
<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