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應保存的交易資料可包括:
1
請款單 (上面需詳載出口地點管制說明)
2
托運商出口報單
3
空運/貨運提單
4
採購單
5
合約書
6
信用狀
7
出口管制檢核表
8
紅旗警示檢核表 (視情形而定)
9
出口地證明書
10
保險證明文件 (視情形而定)
11
出口許可證申請表格
檔案紀錄的第二項任務就是要建立並維護適當的檔案管理系統。企業本質不同,檔案管理系統就可能不同,但不管保存紀錄的格式為何,重點都是要留下紀錄。檔案管理系統設計必須要方便比對各項發票、運送出口報單、交貨通知和空運單。
若使用電子檔案管理系統,針對篩選的結果應該要能列出紙本。對於關鍵文件(如執照),除了做到資料保存以外,企業也應該建立流程、確保此類文件不受不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