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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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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P的內部查核要件是一套確認程序,要確認內部控管流程之表達清楚無誤,而且符合ICP所需。有了系統化的查核程序,才能確保符合一切相關法規。一般來說,查核是由企業內具相關知識、能發現問題所在的人員進行。

「內部查核」要件的目的在確認企業所有與出口相關的地點都具有適當的出口管制流程。本要件之實施有四項任務需完成:

1 任命查核員以及接收查核報告的人員

2 建立查核模組(及技術)

3 訂出查核時程表

4 寫出內部系統查核報告

 

建議應任命專員負責企業各不同地點的內部系統查核。該員需具有相關資格,可以是企業員工,或是外聘顧問。該員亦需負責訂出查核時程表,並且設計符合需求的查核流程。

為避免利益衝突,此員不應涉入銷售或日常出口的品質控管作業。企業若規模較大,則可獨立設置內部查核員,不需向負責出口促進及行銷的單位報告。若利益衝突無法避免,則應明文規定查核流程,使內部查核儘可能客觀。

此外,也必須任命人員負責接收查核報告,並接著採取必要行動、修正發現的任何問題。

 

第二項任務就是要建立查核模組。先訂出查核程序或檢核表,以記錄各項ICP要件的查核結果。在本網站的「政策落實工具」一節已提供查核模組範例。而這項任務有一部分也是要查核員決定究竟要使用何種查核技術。

查核員進行內部查核時,可以使用以下任何一種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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