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貿資訊網公告訊息
修正「戰略性高科技貨品種類、特定戰略性高科技貨品種類及輸出管制地區」之「輸往北韓敏感貨品清單」及「輸往伊朗敏感貨品清單」,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六月二十三日生效。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6月21日



發文字號:經貿字第11250200910號



 



主旨:修正「戰略性高科技貨品種類、特定戰略性高科技貨品種類及輸出管制地區」之「輸往北韓敏感貨品清單」及「輸往伊朗敏感貨品清單」,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六月二十三日生效。



依據:貿易法第十三條第三項。



公告事項:



一、為配合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爰修正旨揭清單。輸往北韓敏感貨品清單計增列82項貨品,輸出規定代號為「S01」,另修正4項貨品之貨名,刪除40項貨品。輸往伊朗敏感貨品清單計增列78項貨品,輸出規定代號為「S03」,另修正4項貨品之貨名,刪除37項貨品(如附件)。



二、本公告內容及修正清單項目另刊載於本部國際貿易局經貿資訊網(網址為https://www.trade.gov.tw)。